广州中巴出租,2014年将交规将新增哪些扣分项目?

来源: | 发布时间:2014-02-08 | 浏览次数:

公安部第 123 号令首次明确对抢闯黄灯做出规定:只要黄灯亮时,有车轮没有过线,就必须停下来,否则会按照闯信号灯,处以记 6 分,罚款 200 元的处罚。
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在详解“抢黄灯”的概念时表示,黄灯信号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,使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在黄灯期间快速通过。考虑到车辆制动距离、安全车距等因素,当黄灯亮起时,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经越过停止线的,车辆可以继续通行,不应当认定为抢黄灯。
此外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持续闪烁的黄灯属于闪光警示信号灯,提示车辆、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,确认安全后通过。此类信号灯主要目的是提醒和警示车辆和行人,不具有控制交通先行和让行的作用。
神州租车提醒您,行驶至路口尽量减速慢行,如黄灯亮起时车身已越过安全线,请继续行驶过路口,若黄灯亮起时车身未越线请务必停下等待绿灯,确保安全行驶。
四、避让行人
汽车走人行横道应避让行人 否则记 3 分

 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,应当避让。因此,交通新规重申这一让行规定,要求机动车行驶遇有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,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,否则对驾驶人处 2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,记 3 分。
神州租车提醒您,经过人行横道时及时减速避让,经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时,也要实时观察路况,发现有行人横穿请及时避让,以免造成事故。
五、避让校车
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,将处 200 元罚款记 6 分

  除了避让行人,新交规还对社会车辆避让校车做出规定。停靠上下学生是校车通行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,也是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关键环节。因此,新部令赋予了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的特别通行权利。按照法律规定,如果社会车辆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,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,将会被处 200 元罚款,记 6 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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